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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管理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10-30 作者:佚名 来源:

        湘建建函〔2015〕184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永州市房产局,省质安监总站: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湘建建函〔2015〕131号)要求,我厅组织四个督查组于2015年6月24日至7月1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质量安全暨建筑管理督查工作。督查组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台账和资料,以“四不两直”的方式,抽查了56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10个),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662条、市场不规范行为158项,建议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9份、停工通知书27份,拟记录19家相关责任主体及24名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推进建管“三化”工作,扎实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深化“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严厉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积极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完善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认真开展雨季和“高温高峰”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我厅统一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针对雨季、高温季节和高峰期施工特点,制定、完善了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工作防范措施,督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做好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和应急值守工作,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确保了我省雨季和“高温高峰”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截至目前,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项目7090个,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下降50%和42%。全省14个市州有12个市州零事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持续推进“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地区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建〔2015〕40号)要求,持续推进“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建筑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湘潭市加大了打非治违宣传力度,组织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大型厂矿企业等180家相关单位280余人,对“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大力宣贯。郴州市成立工作小组,驻点对桂阳县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督办和指导。益阳市会同国土、房管、规划、城管等部门开展了23次联合执法,有力打击了一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株洲、衡阳、张家界、娄底、湘潭、益阳、郴州等地按照省厅要求,及时上报“九大九治”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监管底数进一步清晰,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得到一定遏制。截至目前,全省在建项目4895个,非正常在建项目490个,大部分非正常项目正在完善法定建设手续,接受质量安全统一监管,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三)大力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一是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从督查情况看,各地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设立永久性标牌和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等三项制度,新开工项目100%及时签署了授权书、承诺书,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100%设立永久性标牌,100%建立质量信用档案。二是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今年二季度,针对建筑市场行为问题,全省共检查在建项目4225个,发现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18个,转包行为的3个,违法分包行为的9个,挂靠行为的15个,其他违法行为的66个;检查建设单位3393家、施工企业3213家,罚款金额581.05万元,停业整顿12家相关企业,限制5家施工企业投标资格。张家界市将企业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等不良行为与建筑企业诚信评定进行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长沙市通过媒体对12家企业、项目和个人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了曝光,有力地发挥了社会舆论和媒体监督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在完善质量安全监督保证体系,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建设仍然严重。一是部分地区“打非治违”不力。岳阳、永州、邵阳等非法违法建设屡禁不止,质量安全存在系统性风险。如岳阳市市本级仍然有29个非法违法项目未纳入质量安全统一监管,且该类项目施工现场所有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机构不予检测,设备未通过联合验收投入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检查发现的润康小区二期商住楼项目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到4层,无质量安全保证资料,施工现场正在使用的3台塔吊未进行检测,质量安全隐患突出;永州市有32个非法项目,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管。检查发现的零陵区异蛇山庄公租房已施工至主体封顶,仍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质量安全隐患突出;邵阳市市本级有65个非法违法在建项目,部分在建项目责任主体不明确,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管。二是部分地区对非法违法项目执法不到位。娄底、湘西自治州等地区对不具备质量安全基础条件的项目未予以停工,现场质量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如娄底市龙庭贵筑二期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监督机构进场监督时已施工至第8层,无地勘报告、桩基基础验收等基础质保资料,监督机构虽然下达了停工通知,仍野蛮施工至12层。三是部分地区仍然存在质量安全监督“盲区”、“特区”。邵阳市分设的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缺乏工作联动和监管同步,大部分市政工程未纳入安全监督,成为安全监督“盲区”。衡阳市衡山县工业园项目未纳入质量安全统一监管。      

(二)市场行为不规范,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不深入。从项目检查情况看,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无资质个人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比较突出。一是部分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桩基础、消防、水电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发包给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涉嫌违法发包。如永州市汀兰华府二期4#栋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甲方分包项目及甲供材料设备的说明》及《专业分包清单》,且建设单位湖南新华师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与其它专业分包企业分别签订了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土方工程、管桩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安装等专业分包合同,涉嫌违法发包。二是部分施工单位将工程施工内容全部分包给劳务队伍或个人,部分项目劳务队伍或个人自带资金承包工程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建筑主材、大型起重设备、脚手架、支模架等,涉嫌转包、违法分包。如邵阳市洞口县佳和名都项目施工单位衡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无资质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规定包含周转材料。且将桩基础、水电安装、防水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都违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永州市汇金中央广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永州市宏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外脚手架工程全部分包给自然人翟柏林,劳务分包合同计取含架管、模板等周转材料及工程机械设备费用,涉嫌违法分包。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出让资质,无资质个人涉嫌挂靠。如湘西自治州立地书橱项目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益源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无资质个人廖生波、杨育成签订,且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等7人长期未到岗,项目经理未履职,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湖南楚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出让资质,廖生波、杨育成涉嫌挂靠。      

(三)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一是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不深入。郴州、娄底、衡阳、永州、常德等地工程项目未全面严格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有关工作要求,施工现场未见治理痕迹。大部分受检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设置同条件养护试块和标准养护试块。部分项目的钢筋检测、桩基检测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湘乡市鼎龙世嘉二期项目等。部分地区施工现场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如衡阳市新民安置小区项目现场使用的部分图纸未加盖图审专用章;邵阳市金丰达小区现场施工用图为白图。二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开展不力。部分受检项目安全员、机械员形同虚设,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起重设备的管理责任缺失,隐患丛生。如衡山金岭世家三期工程,物料提升机无使用登记、无检测合格报告,安全隐患突出;张家界慈利县中南名门项目,施工升降机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和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安全防护不到位,防坠安全器检测过期。益阳市桃江县天骄国际塔吊安装未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安拆方案与现场不符,起重量限制器失效,门联锁装置失效,施工电梯平台口临边防护不到位。三是支模架、脚手架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大部分地区工程项目的钢管、扣件未根据实际批次按规定进场验收,未按进场实际验收的钢管、扣件编审专项方案,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如岳阳市逸城一期项目钢管进场验收记录壁厚明显小于督查人员现场实测值,比方案中计算值小了近20%。永州市汀兰华府二期4#栋项目钢管壁厚进场验收实测2.75mm,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按3.0mm计算。湘潭市高新区都市莲花项目外架悬挑架方案要求采用18#工字钢,现场采用16#工字钢,且悬挑型钢的现场锚固方式与方案不符。四是监理专项整治开展不力。从督查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监理人员未按规定对项目实施监理,总监、专监等监理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情况等突出问题。从我厅核查全省1024个项目,5176人次监理人员备案信息情况来看,有462个项目、1233人次存在问题,其中使用非本单位人员证件备案49人次,假证、无效证件等不真实证件备案信息1126人次,91个项目总监存在注册单位与备案项目单位不符、查无注册信息、套用他人注册号等情况。      

(四)考核“走形式”,监督规范化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地区未将在建项目全数录入监管信息平台,如益阳的天骄国际项目主体已经完成,但既未录入监管信息平台,也未进入该地区的项目动态监管台账。二是部分地区监督绩效考核“形式主义”严重,忽视对一线监督实质内容、工作质量、监督规范的有效考核和全面掌控,考核结果与现场实际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效果脱节,导致一线监督人员责任心不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管失控,规范化监督水平亟待提高。比对考核力度不够,如此次监督规范化考核的11个不合格项目均为督查比对考核项目,永州、怀化等地区部分监督人员监督记录不真实,对现场存在的明显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消除,也未提出相应处罚建议。三是监督规范化工作未全面落实。部分地区对县市区以及园区的层级监督指导不到位,县市区以及园区项目未按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监督。长沙市经开区、宁乡经开区及金洲新区、常德西洞庭湖管理区等园区监督机构未按规定经我厅考核认定,园区项目未按我省监督工作规范化要求开展工作,质量安全监督不到位,项目质量安全隐患突出。四是监管信息录入管理工作不到位。邵阳、怀化、永州、长沙在建项目录入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岳阳、邵阳、自治州非法违法项目录入率只占本地区非法违法项目总数的9%、11%和22%。长沙、衡阳、邵阳、永州等地区对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重复押证问题督促处理不及时,监管信息平台上重复押证情况相对较为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通过督查,暴露出部分地区隐患排查不深入、治理不到位,监督保障体系不完善、监督执法措施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各地要举一反三,针对督查指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消除项目质量安全隐患。对我厅督查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组织本地一线监督人员进行现场讲评,监督机构负责同志现场点评,将项目整改与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抓好整改落实。项目整改的情况请各市州于2015年8月20日前书面报省厅建管处,项目整改情况要录入监管信息平台,省厅将组织专人检查项目整改和信息录入情况。三季度,我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和新闻媒体,对各市州及其县市区开展专项暗访检查,严厉查处和曝光质量安全隐患突出项目。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督执法,重拳开展“九大九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监管,确保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闭合。各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与执法局(队)要确保闭合监管,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坚决措施制止未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的项目非法施工。邵阳、衡阳、娄底、长沙等质量、安全机构分设地区要保证质量、安全同步监督、协调联动。二是各地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各类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和私人规模建房项目等建设项目为重点,实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全面排查,建立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和重要设备的动态监管台账,分门别类清理。一方面要清理取消施工许可非法定前置条件,将具备基本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允许开工建设,特别是涉及安置房、保障房等民生工程的项目,要有效实施政府质量安全监督;另一方面,对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不具备基本开工条件的非法违法项目,要坚决予以停工,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对单独立项、已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矿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要依法将其纳入质量安全监督。对打非治违工作薄弱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管负责人要实行驻点跟踪督导,在同级安委会领导下,消除质量安全监督“盲区”、“特区”,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岳阳、永州、邵阳对普遍性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要坚决予以遏制。邵阳要将市政工程纳入安全监督。衡阳要督促衡山县消除质量安全监督“盲区”。      

(三)毫不松懈地抓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一是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各地要继续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设立永久性标牌和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等三项制度。加强对新开工、已在建的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日常监督检查,消除他人代签等现象。二是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进一步扎实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承发包情况的全面检查,通过报纸、网络媒体等手段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对存在“三包一挂”行为的工程项目,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三是加大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按规定积极创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质量标准化管理和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四)紧紧抓住“脚手架、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专项整治不松手,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落实“高温”、“高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脚手架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和管控,按照我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支模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整治,及时督促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质量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一是加强脚手架、支模架检查。加强钢管扣件按批次进场检查验收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落实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进行测厚、称重等责任,督促施工企业按实际能用作承重结构的钢管壁厚编制脚手架支模架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施工方案搭设,督促监理企业严格审查并监督实施。二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查。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特别是设备安装、检验检测、顶升加节、维修保养和拆卸等关键环节,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的检查到位,确保建筑起重机械不发生恶性倒塌事故。三是加强“高温”、“高峰”期间安全检查。要检查各建筑施工企业落实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情况,严格控制施工作业人员作息时间,加强施工安全教育,防止中暑、高坠等事故发生。      

(五)严格监督考核,提高规范化监督水平,落实监督主体责任,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一是要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将规范化绩效考核与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及监督信息录入情况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增强一线监督人员责任心,提高规范化监督水平。二是加强层级监督。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园区、开发区的督查和指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对辖区内下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评价,积极引导改进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及时查找和整改信息录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录入不及时、不完整、“零录入”以及重复押证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切实规范本地区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工作。四是全省质量安全监督系统要结合“三严三实”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重点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务实监督,督促消除项目质量安全隐患。       针对我厅检查监管信息平台发现的部分项目监理人员使用假证、无效证件、非本单位人员证件备案的问题,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我厅转来的本地区情况,进一步认真核查、及时上报,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个人我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1.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项目和设备监管底数情况表        

附件:2.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郴州市)

附件:3.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绩效考核综合评价汇总表

 附件:4.2015年第二季度监督工作规范化项目考核结果汇总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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