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在线客服

  •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电话:0735-2168556
站内搜索:
正文

关于加强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7 作者:佚名 来源: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苏仙区、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全面进入夏季高温施工季节,是各类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和市质安站要予以高度重视,不得有丝毫松懈,必须把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夏季高温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督促和指导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夏季施工应急援救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推进。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全面安排部署本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对企业各个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经理要及时排查、消除施工现场的各项事故隐患,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工序,确保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针对夏季施工特点,要重点做好施工现场防中暑、防触电、防爆、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扬尘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现场防暑降温工作。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合理调配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气温达到37摄氏度以上时,应当停止工作,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要通过教育和培训普及防中暑及中暑急救常识,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防暑急救药品,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防止中暑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现场卫生防疫工作。要切实加强对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要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抓好夏季消防安全管理。夏季是生产和生活用电的高峰期,严禁电气设备高负荷运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加大对施工工地中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措施。

(四)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要按照《郴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郴建发〔2016〕15号)要求,进一步抓好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施工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要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车辆冲洗设施必须完善,且要配备专人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以及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要采取临时绿化或网、膜覆盖等措施。

(五)加强强降雨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针对暴雨、大风等天气,施工现场道路、机械设备基座、高边坡、深基坑等要做好合理有效的排水措施;现场建筑物等高处存放的物料要及时清理,防止坠落伤人;施工现场和临建设施内的临时用电,要严格按规范标准配置;要做好工地围挡、临建设施的安全管理,工地围档内外侧严禁倚靠重物,塔吊作业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做好防砸工作。

  三、全面排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和市质安站要按照《郴州市2016年建筑施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郴建函〔2016〕62号)要求,结合

日常监督检查做好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重大安全隐患以及防暑降温、避开高温施工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督促整改,对违反劳动保护、忽视预防、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纳入企业诚信评价,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检查制度,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危险较大的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脚手架、高支模架、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对安全管理薄弱的项目部要增加检查频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四、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施工现场进行应急演练;注意收集气象资料,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及时向施工现场发布预警信息,监督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遇到强度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高温、突发性灾害天气期间的值班工作,发生险情和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24日


联系地址:郴州市香雪西路10-17号二楼  电话:0735-2168569  传真:0735-2168569   备案号:湘ICP备18013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