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省质安监总站: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由司局级领导带队,于2016年12月中旬对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部署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 2.房屋市政工程主要检查以下内容:项目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有无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岗履职情况。高支模、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和执行情况。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清单及台账建立情况。 3.城市燃气、公园运营安全情况。 4.2015年以来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二)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专项督查内容: 贯彻落实国办发《国务院办公厅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16〕149号)及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重点督查: 1.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否建立保证金清理台账,保函替代保证金工作开展情况等; 2.保留的4项保证金中逾期和超额收取的返还情况; 3.应取消保证金的种类及退还情况; 4.是否存在新设立或变相设立保证金情况等; 5.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二、督查程序 (一)各受检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前准备好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汇报材料以及各类相关文件、台账。 (二)督查组将随机抽查受检市州、县3个在建工程、2-3个燃气设施或2-3个公园。各市州要提前准备好本地区(含县市区)所有在建项目清单。 (三)督察组将检查受检城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台账建立情况,召开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的座谈会。 (四)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将集中反馈督查情况。集中反馈会议时间我厅将另行通知。 三、其它要求 (一)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迎检准备。于12月14日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厅: 1.本地区开展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总结,应包括各类保证金清理返还情况、采取的措施、台账建立情况、保函替代保证金有关工作情况和问题与打算。 2.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统计表(附件) 3.保证金清理台账(电子表格或复印件)。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莫鑫海 联系电话: 88950060 88950063(传真) 省厅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联系人:叶昂 联系电话: 88950062(兼传真) 保证金清理QQ群号:133380570 附件: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统计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 |